近日,市人社局制定了《關于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》?,F解讀如下:
一、起草背景和目的
起草該《通告》,主要基于以下三個方面的考慮:
第一,是落實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需要。根據《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》(省人民政府第242號令)、《關于印發<加強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公平性審查的意見>的通知》(湘人社辦發〔2017〕1號)、《婁底市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》(婁底市人民政府令第28號)的要求,及時對本地區、本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。這次的送審稿,是規范性文件清理評估的成果。
第二,是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的需要。這次擬廢止的4個規范性文件,主要基于三個方面的原因:一是有的文件已被新的文件替代;二是上級有關政策發生了變化;三是現有文件已不適應實際工作需要?;谝陨显?,需要對相關文件予以廢止。
第三,是實際工作的需要。這次擬重新公布的2個規范性文件,有效期即將屆滿,但實際工作中需要繼續執行,且這2個文件的制定主體、權限、程序、內容均合法,因此,需要予以重新公布。
二、起草過程
今年以來,人社局法規科向有關科室發了《關于做好規范性文件評估和動態清理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對列入該文件《目錄》的規范性文件進行重點清理評估,并將清理評估意見報我科。截至12月上旬,11個科室(中心)報送了清理評估意見。
在起草該《通告》前,我局對11個科室(中心)報送的清理評估意見進行了審核,基本采納了各科室(中心)意見。在該《通告》起草完畢后,應司法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與法律事務服務科的要求,對部分內容又作了修改和調整。在此基礎上,最終形成了該《通告》送審稿。
三、該《通告》的主要內容
該《通告》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:
一是宣布廢止《關于印發<婁底市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暫行辦法>的通知》等4件規范性文件。
二是確認《關于印發<婁底市勞動用工備案辦法>的通知》等16件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。
三是宣布重新公布《關于印發<婁底市事業單位崗位管理暫行辦法>的通知》等2件規范性文件。